据《广播网报道》:记者昨日从富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,富平县近日发生的“婴儿被拐卖案件”,调查取得重大进展,警方已对张某(女)、潘某(女)、崔某(男)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此案中涉案的妇道科副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,17日凌晨3时,潘某、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,从张某家中以2.16万元将婴儿买走,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,目前张某已被逮捕,此案正在深挖之中,属于一起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。
作为医生的张某,而且是妇产科的副,岂不说她医术如何,再好的医术没有医德同样不能成为医生,至少不能成为一名的医生。因为医生的责任是治病救人,如果医德不好,再好的医术也不可能更好的治病救人。但医术也好、医德也好,都起码讲究一个良心,一个天理,这是作为一个人起码具备的素质,如果连这样的素质都没有,又怎能被称为一个人?现在的张某作为妇产科医生,参与拐卖婴儿,天理何在?而且不是一次参与拐卖婴儿,据目前掌握的证据,至少已有类似7起这样的案件与她有关。
对于拐卖婴儿、未成年孩子,是公安部门历来的重点打击对象,然而,在过去的中,似乎还没有出现过医生参与其中,现在,是医生参与其中,性质之恶劣,问题之严重,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,对医生进行医德教育,已刻不容缓。
从本起案件来看,张某作案的对象都选择为过去的同学、本村曾经的邻居,是过去熟悉的人,正是因为如此,对他熟悉的人就放松了警惕,认为熟人不会害自己,但事实恰好相反,张某害的都是很熟悉的人,可见,对于熟悉的人在交往时同样要注意,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个人的本质也有可能会改变,再说知人知面不知心,这可是老祖宗告诉我们的真理。
同时,从此案来看,张某拐卖婴儿之所以屡屡得呈,应该还与该医院的管理不够严格有关,从近的可以看出,董女士生孩子时,张某并不当班,为什么她能够随便进入产房,随便抱走婴儿,这肯定违反了医院制定的制度,丁丁相信,每个医院的制度肯定是有的,可制度的执行,医院的管理是否到位?从张某拐卖婴儿的来看,应该值得所有医院都深思。
另外,从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长一个心眼,对于病情,要看到结果才能相信,对于生下的孩子,要仔细看后才能作决定,毕,这是一条生命,是你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,只要他生下来了,只要他还有生命的体征,都应该抱在自己的怀里,而不能只听医生如何说就如何信,现在医生的话能够相信的也许不多了。
一个女人,怀胎十月到生下孩子,要经历多少痛苦和磨难,一家人要担心受怕多少天,生过孩子的女人、做过父母的家长,这点体会相信大家都有,现在,孩子好不容易生下来了,就以一句孩子有天生疾病就不见了,做父母当时的心理是如何痛苦丁丁相信大家都能够体会得出。现在,张医生不讲究基本的人格和天理,她难道没有生过孩子吗?她难道没有做到母亲吗?她还是人吗?
如果张某涉案的婴儿中有出现死亡的,丁丁认为,法律不应该仅以拐卖婴儿罪对她进入惩治,而应该再加上一条,故意杀人罪,因为她应该知道拐卖刚出生的婴儿,经过长途转运,婴儿致死的可能性有多大。
医生拐卖婴儿,失去了一个做医生的基本素质,也失去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素质,医患关系又怎能不紧张?这样的医生多了,我们又该去相信谁?毕,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不可能与医院脱离关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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